近日,陈某宝饮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行经龙华镇金溪村被龙华警方查获。经酒精吹气检测数值结果为75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车标准,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陈某宝并非首次酒后驾车,曾于8月16日晚酒后驾车被郊尾警方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如果说一次违法是无知,那么第二次的违法便是明知故犯,挑衅法律。陈某宝不思悔改,好了伤疤忘了痛,仍然心存侥幸,再次触碰法律底线,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龙华民警提醒广大司机,交通安全事关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交通安全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切不可草率对待,心存侥幸,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陈国松 林碧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