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从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传来喜讯,莆田市公安局镇海派出所顺利通过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复审,再度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该派出所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的大厦,不是一蹴而就的。该所自2002年以来,全体民警协同作战,砥砺奋进,始终秉承服务群众的根本宗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各种为民举措和忠诚执法扎根百姓心中。这才赢得了‘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已经连续两届带领镇海派出所民警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张俊辉所长,对文明创建工作感触尤其深刻。
镇海派出所辖区总面积7.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万余人,流动人口4万余人,下辖7个居委会、4个村委会,工商业发达、人财物流动频繁,社会治安历来较为复杂。自2007年以来,在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镇海派出所连续12次被公安部评委“一级公安派出所”,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省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全省十佳基层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33次省部级荣誉、34次市级荣誉、39次区级荣誉。2012年10月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记集体一等功,是我市建市以来获此殊荣的唯一建制单位。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蔡雅华 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