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郊尾塑料加工厂发生一起坍塌事故致一员工死亡,郊尾镇新和村村民陈某在当事人徐某开办的塑料加工厂上班,因塑料米坍塌,陈某被压,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要求当事人徐某给予经济赔偿,双方处于对峙,形势紧急。村调委会成员闻知此事,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安抚死者家属,同时报告司法所、镇调解委员会请求共同协助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认定事故事实,死者死因并无异议,但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的数额上差距大,一时达不成一致意见。在司法所干警,村两委,镇、村调解委员会坚持不懈努力下,经过为期三天的调解,采取背靠背和面对面等不同的调解方法,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徐某一次性支付50万元赔偿金给死者家属。
此次纠纷的顺利化解,从“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实践中践行了为民理念,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体现了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司法为民的职责使命。(陈国松 刘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