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大济镇庄女士驾驶小型轿车在驶出路口时,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电动车司机庄某某受伤。
轿车司机庄女士一口咬定此事故应是电动车的责任。后经办民警告知,此次事故是由于庄女士在驶出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或者没有交通标识的交叉路口,未让直行的由庄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先行。致小型轿车前部与二轮电动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庄某某受伤及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庄女士认识到驾驶车辆时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表示没有异议。
大济交警提醒:驾驶员要提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特别是当车辆行驶没有红绿灯路口时,一定要遵循“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防止发生车辆相撞事故。
车祸猛于虎,我们时刻要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牢记“安全才能回家”,文明驾驶,礼让三先。珍爱生命 ,严守交规!(陈国松 郑施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