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6月3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城厢区人民法院联合本报在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村委会设立宣传点,开展了以“齐心协力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并向过往群众讲解生态环境案例、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呼吁大家共同遵守环保法律,履行环保义务。本报工作人员则向群众赠送了莆田市首部全本描绘木兰溪的诗集《木兰溪》,呼吁大家爱护生态环境,关注母亲河木兰溪,倡导人们树立保护木兰溪生态环境的意识。
活动最后,城厢区人民法院与本报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木兰溪》书籍互赠仪式。此次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提高了人们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报记者 倪伟李 通讯员 何冠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