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及时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秀屿公安分局分别写了《致房屋出租人的一封信》和《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工单位业主的一封信》,宣传相关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规定,指导房屋出租人和企业负责人通过关注“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进行自主申报登记。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台账、强化落实房屋出租人和用工单位主体责任。 (林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