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摸清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剔除安全隐患,秀屿公安分局对辖区出租房出租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此次行动,共排查42所出租房屋,查获8名对暂住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信息登记的房东,并依法对这八位房东处各200元罚款。
警方提示:房屋出租人有责任义务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公众号采集申报租客相关信息,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应采尽采”,共同维护社区安全稳定。警方将会不定时进行核实访查,请各位房东切勿抱侥幸心理。一旦发现不按照规定出租房屋的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林佳静 许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