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林旭阳代理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决定市七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于8月中旬召开
本报讯 8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祖杰、林金波、何金清、宋建新、沈萌芽、蔡国萍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沈金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冬阳,市法院代理院长张果、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志鹏、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林旭阳为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接受李建辉辞去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林旭阳代理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21年8月中旬召开。
会议还审议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周凌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