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龙桥派出所在开展出租屋安全检查和流动人口专项清查工作时,社区民警发现辖区内一屋主王某未落实屋主责任,将房屋出租给流动人口游某时,没有及时登记承租人信息及向公安机关报备。社区民警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内容,王某虚心接受批评并表示以后一定及时上报承租人信息。社区民警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未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屋主王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把房屋租给外来人口时务必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既能保障双方的利益,又能避免纠纷,并且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关于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备承租的流动人员信息。(吴芳芳 丁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