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靶向施策提升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水平 点题整治“五个一” 便民服务“五颗心”
【发布日期:2021-09-0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摩托车、电动车请靠右侧辅道行驶……”炎炎烈日下,在市区梅园路城厢区逸夫实验小学前,市公安交警支队女子骑警队的姑娘们正在现场安全劝导。听到引导声音,一些行驶在机动车道的“电摩”车主驶入辅道,与货车、小车分道而行,让行车更安全。

“从今年六月份开始,在莆田市区多条城市主干道上,都有市公安交警支队女子骑警队成员在各路口劝导。这批通过严格面试、考核筛选出来的年轻姑娘,经过集中培训,熟练掌握摩托车驾驶技能,具备较强的交通管理综合业务能力。高峰守点、平峰巡线、事故快处、疏堵保畅、交通安保等工作,她们都能完成得很出色。这是莆田交警部门开展‘点题整治’治理查处违法停车执法问题专项工作的一个侧面。”

91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郭秋桥副支队长介绍,“停车难”、查处违法停车执法规范化等,一直是出行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问题,为此省纪委监委把其作为“点题整治”工作的重点项目,“点题整治”作为公安交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莆田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自61日起开展工作以来,对群众普遍反应的停车难问题,展开定向整治、靶向施策。通过统筹疏堵保畅和违法治理,统筹停车泊位的施划和标志标线的优化,推进执法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引导驾驶人依法停车,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和执法公信力,提升群众对查处违停满意度,加强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水平,确保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有成效。

“点题整治”专项工作“五个一”推进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点题整治”工作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了系列暖心政策、有效措施——增设泊位:包括临时泊位,在老旧小区、医院、商场采取的限时泊位,以及针对物流、施工、货车而采取的特殊泊位;弹性管理:包括错峰停放、临时停放、即停即走,方便了市民在学校、医院门口以及网约车的停靠;人性执法:包括减少处罚、首单免罚、柔性执法,特别是成立女子骑警队,指导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指挥疏导城市交通,以守护群众的出行安全为己任;文明创建中,她们大力倡导文明出行,促进养成良好交通习惯,让城市更加畅通有序。刚柔并济倡导城市文明,赢得市民点赞。

具体上讲,从61日起,实行“五个一”措施推进“点题整治”工作:

施划“一批”停车泊位。“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能设即设”的原则,共增设停车泊位1628个。合理调整优化停车时长,全市共调整停车泊位250余个,其中延长时限130个,缩短时限88个,施划如厕临时停车点9个,取消不合理停车泊位32个。允许夜间时段路侧停放。全市共增设夜间停车泊位1252个,夜间21时至次日7时,对于在车流量较小的非主次干道的背街小巷未设置停车泊位的,允许车辆路侧单排有序停放。

撤换“一批”标志标线。科学设定优化停车指示标志和禁止停车标志,期间共撤换禁停标志19块,引导群众依法停车,在做好教育免罚工作的同时,避免重点路段失管漏管。

停用“一批”执法设备。全市已停用38个群众反映强烈、查处量大、故障的停车监控设备,对道路有明显停车空间,交通标志标线不明确,群众难以判断是否允许停车的,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予处罚。

实施“一批”人性化管理措施。推出“轻微违法不处罚”“首次违法书面警告”等措施,期间全市按“首次违法警告”对10845辆违停车辆予以警告处理。

处理“一批”涉及违法停车投诉件。全市涉及违法停车投诉件共130件,已完成整改127件。

  “静夜守护”行动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城市夜间噪声污染问题,事关市民的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是重要的民生话题。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开展“点题整治、静夜守护”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城市夜间噪声扰民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城市夜间环境质量,营造安静、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交警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行动。目前交警部门共查处违法鸣笛111起,全市中小学周边共增设禁鸣标志48块,处理涉及夜间噪声污染的诉求件6条,已整改完成,初步取得良好成效。

除此之外,全市各级交警部门还重点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及不规范收费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为城区公共空间,其中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市、区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公共空间是指供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包括政府储备土地、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不含商业、住宅、行政办公等项目配套建设区域。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道路停车泊位不纳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对象。

“下一步,我们的工作主要在‘五颗心’上下功夫:民生热点再尽心,便民服务再贴心,执法管理再暖心,宣传普及再入心,文明执法再舒心。并且处理好五个关系:减少处罚与放任不罚的关系,重点路段与一般路段的关系,科学设置与滥设滥罚的关系,主动作为与被动应付的关系,提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社会成效。”郭秋桥说。          (时报记者 凌明信)

分享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