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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首单!两家物业公司违反规定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1-10-22】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执行,提升辖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近日,针对涵江区一高层住宅小区内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涵江消防救援大队对负责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依法开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罚单。这也是新规实施以来莆田市针对高层建筑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悉,前期涵江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多起群众关于高层小区消防安全的投诉,经大队监督员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国湄领涵、武夷木兰都两个小区消控室均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且值班人员均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该物业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的处罚,并强调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实际情况立即落实整改。

下一步,消防救援部门将加强对《规定》的社会面宣传,并针对全市内高层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违规行为持续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时报记者 吴芹芹 通讯员 郑晓钰 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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