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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开始施行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121日,《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于今年826日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于今年1022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该《条例》是继《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之后,又一部地方性法规。

木兰溪是莆田人民的母亲河,流域面积1732平方公里,贯穿莆田全境,为流域生产生活提供了充足的水源支持,承载着莆田人民的深厚情感,也深刻影响着莆田经济社会发展。木兰溪治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福建的先行探索,是新中国水利史上“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生动实践。

从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站新起点上,做好木兰溪流域保护,加强顶层设计,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制定《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的扎实举措,也是积极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的有力实践,是推进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的迫切需要。

今年3月,“实施木兰溪综合治理”写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市第八次党代会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构建山水交融的自然生态格局,创造更多更优质的生态产品,提升制度效能,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条穿城而过的河流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通过立法,将流域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于高质量推进城市建设有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彰显“荔林水乡”特色,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为深入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提供有力生态支持。通过实施该《条例》,加强木兰溪流域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莆田市木兰溪流域保护条例》共752条,分为总则、流域规划与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节水、安全、生态、洁净、文化、智慧“六水木兰”建设,立足莆田现实情况和需要,力求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举措。该《条例》规定了从规划编制、水资源保护、水质目标要求、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管理机制建设、监测网络等多方面的内容,可以说是比较系统全面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该《条例》实施后,将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持续推进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为莆田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时报记者 林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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