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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好“三字经”,爱路护路我先行——荔城大队路政执法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2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一条条公路如同人体的血管一般,是国家经济发展的脉搏;畅通的公路,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荔城大队深入学习领会各级文件精神,在日常工作中念好“常宣传、重巡查、多走访”的三字经。

常宣传。荔城大队不断拓展宣传工作的时间和空间,每年的路政宣传月,大队都组织开展爱路护路进乡村、企业、学校的活动,印制宣传册、分发伴手礼。其次,把宣传结合到日常执法检查中,让每个执法人员都是宣传员,每一天都是宣传月,把爱路护路的精神宣传到每一个驾驶员心中。

重巡查。荔城区路网四通八达,国省县乡道路纵横交错,大队认真研究路网分布图,精准制定巡查路线和巡查计划,做到两个“确保”:确保每月巡查不少于18天,确保所有公路巡查覆盖率百分百。对巡查中发现的涉路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批,全年共查处涉路案件4起,并将部分查处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做为宣传典型。

多走访。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民生工程的建设,惠民工程逐步向农村拓展,由此工程建设过程中涉路施工的行为大量增加。为此,大队一是加大信息研判,从市、区两级政务信息网搜集招标信息,汇总分析;二是加强与镇村互动,畅通交流渠道,积极与辖区四镇两街道公路站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三是走访施工单位,了解施工单位的需求,提出解决方案,让执法工作有温度起来。

12月14日下午,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荔城大队执法人员例行开展国省干线道路日常执法巡查。在北高镇前亭村国道G228线4789K+750m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一部小型挖掘机正在挖掘破拆路肩,立马警觉到这是一起涉嫌违法涉路施工案件,因为近段时间公路管理部门已经完成该路段路面水泥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施工人员停止违法行为,经现场调查询问,该施工方尚未办理涉路施工许可手续,擅自违法破路施工,拟埋设自来水管道。对此,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暂扣作业工具,同时对破损路肩进行勘验取证,现场制作相关笔录。目前,该起违法涉路施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翁炳鑫、林垄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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