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喝酒不开车这个道理人尽皆知,但总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视法律当儿戏,致生命于不顾,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12月21日冬至,在仙游龙华务工的广西青年韦某与老乡江某等人聚在一起庆祝节日,自中午一直畅饮到傍晚,18时许宾主尽欢,喝多的韦某便驾驶自己的小轿车送老乡江某前往鲤城,在行驶到G356国道貂峰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两辆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共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
龙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救助伤者,对驾驶员韦某进行采血化验,结果显示韦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96.66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目前,韦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刑事拘留,同车老乡江某已批评教育。并且,因酒后驾驶保险不予理赔,韦某需承担交通事故致三人受伤的赔偿费用,车辆受损的维修费用,及法律的严惩。
仙游警方借此警告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拒绝酒驾,文明出行。(陈国松 林碧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