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交通文明是城市的一张“流动名片”,城市创文明,交通要先行。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交通秩序,倡导市民文明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交警部门决定从4月8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交通大整治、助力文明城”百日攻坚行动。
据悉,在接下来为期100天的整治中,交警部门将重点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包括机动车违法停车、未按位或朝向规范停车,特别是城区主、次干道以及农贸市场、背街小巷等重点区域违法停车行为;二轮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逆行、闯红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靠右行驶和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过街、翻越栏杆等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车窗抛物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此次整治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落实“四个一律”:对二轮摩托车、电动车逆行或闯红灯的,经查证属实的,一律顶格扣车21天;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一律进行锁车、拖离处理;对在“整治期间”,违法停车、未按位或规定朝向停放车辆达三次以上的一律列入诚信交通黑名单;对公职、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上述交通违法三次以上的,一律抄告本单位和市文明办,并列入诚信交通黑名单。
同时,我市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规整交通设施。一是对辖区内的临时停车位进行摸底排查,对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侵占人行道、盲道设施属辖区大队施划的,将及时整改到位;属商家私自施划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罚;二是荔城和城厢将在辖区各选两个农贸市场作为试点,建设专门停车场所并纳入收费管理。其他地区后续跟进建设;三是将进一步推进夜间错峰停车路段的选定和标志标线的完善,提高夜间停车位的供给率,减少违法停车的发生;四是全面排查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并及时函告相关部门修整到位;五是将对城区道路的信号灯、交通护栏、交通标志、标线、无障碍设施等进行排查维护、修复补建,及时拆除或修剪遮挡交通安全设施的广告牌和树枝,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修复、完善人行道及无障碍设施,确保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另外,交警部门还将大力整治恶意侵占公共停车资源行为,还原公共停车资源的公共属性。对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辆和使用收费公共停车位长期拒缴停车费用的车主,对“僵尸”车辆予以“锁车”或拖离。对车主,在办理个人车驾管业务是不予享受公安机关“放管服”优惠待遇,切实还原公共停车位的“公共性”。
在百日攻坚战中,交警部门还将着力加强秩序方面的整治。一是充分发挥信息化中心的事后查纠功能,依托高空视频、路口高清视频和路边治安视频,重点整治二轮摩托车、电动车不靠右行驶、不走专用道,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机动车违停等违法行为。同时做好行人闯红灯、翻越栏杆证据的收集。二是充分发挥女子骑警队的亲和力、感染力,开展柔性执法执勤,正确使用警笛、喇叭等进行路面劝导。三是路面查纠发现电摩逆行、闯红灯和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违法必纠,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四是紧盯快递和外卖车辆交通违法多发高发情况,督促加强内部管理,严查严处快递、外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时报记者 凌明信 通讯员 赖彩艳 林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