埭头交警中队借助乡贤调解力解交通事故纠纷难
【发布日期:2022-08-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这一桩双方都担负交通事故责任的纠纷“拉锯”了近半年,终于调解成功了。这离不开村里乡贤调解委员会的助力啊。”埭头交警中队一位经办民警感慨道。近日,埭头交警中队借助埭头镇武盛村乡贤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今年2月6日18时许,当事人戴某清无证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在埭头镇武盛村村道与当事人戴某金无证驾驶的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致使双方当事人均受伤,两车受损。
经埭头交警现场勘查,在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均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由于事故双方当事人因理赔金额相差较大,经多次协商调解未达成结果。纠纷历时几个月未结。正所谓“多一份力量介入,就多一份调和力量”,埭头交警借助农村乡贤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该起事故,充分发挥调解员“人熟、事熟、理熟”的特点,变“辅助”为关键,做实多元化解,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门”,让大家坐在一起“会诊”开“良方”,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找出最佳方案,更好地消除顾虑,解开心结。调委会全面了解了整个事故的经过后,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后,分别找双方当事人了解实际情况,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引导事故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向当事人宣传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互赔原则和其它险种赔付办法,结算各方所发生的经济损失总额。经与双方协商,制作调解协议书,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经埭头中队经办民警及调委会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就事故损害赔偿达成了一致,并握手言和。终于,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也得到了妥善处置。
为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埭头交警引入农村乡贤调委会调解处理交通事故纠纷。这不仅可以更好地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更将公安交警从繁杂的事故纠纷中抽身出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事故的证据调查、责任认定、违法查纠等重要工作中。
农村乡贤调委会调解机制的正确使用,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负担、缓解了事故经办民警的工作压力,同时又通过调解向事故纠纷当事人宣传了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凝聚村民共识,从而促进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和社会的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埭头交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借助乡贤调解交通纠纷,不仅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更体现了埭头交警“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今后,中队将不断探索交通纠纷调解方式,创新为民服务举措,更高效、更快捷地服务人民群众。(刘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