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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阳比事》的版本与流传
【发布日期:2022-11-11】 【来源:本站】 【阅读:次】

  □阮其山

 

 

 

各版本书影

 

 

 

 



 

清本删除的部分条目

 

宋进士俊甫幼杰先生《比事》之作,实莆史不可多得之杰作精品,传世千年,予人也多,其功也伟矣!

其书后世虽为行家赏识,重刊传钞,然多囿于上流儒士圈内,而未能广泛流布。乃至今世,宋本早已亡佚,仅明万历林文豪、周荩卿刊本幸得存世,与清删改本俱藏于馆阁之中,凡人寒士难于一阅。

明万历刊本基本上保留了宋原本的内容和面貌,又因宋本亡佚,更显其文献传信价值,是现存最优的《莆阳比事》善本,弥足珍贵。

但万历刊本也有古籍传抄刊刻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错别字、异体字和滥用同音字等现象。如“析”误书为“折”(《莆有三邑》),“东岩”误为“陈岩”(《寺观相望》),三司判官“昭素”误为“昭度”(《莆阳朱紫》),宗教“次宸”误作“次升”(《莆阳朱紫》),“林廷彦”误作“林廷芳”(《南宫高第》),“陈雃”误作“陈雅”(《四代攀桂》),“刘子玄”改为“刘子元”(林兆珂《录叙》),“弘基”改为“宏基”(《乌石官职,莆阳朱紫》),“朱烨”改为“朱煜”(《父子一榜》),等等。

滥用同音字方面,尤其是人名前后使用不同的同音字,往往造成混乱和误解。如谏议大夫李欣,卷一《乌石官职》条“钱坑李”作“谏议欣”,卷二《致身揆路,列官从槖》谏议大夫李欣,《省部寺监》京西总领、屯田郎中则作“李忻”。《列郡帅守》条又有“同州李忻、解州李欣、仪州李欣、京西李忻”“陕西李欣、广东李忻、广西李忻”《大小金紫,伯仲从官》条作“李欣”。“李欣”与“李忻”,究竟是同一人或是不同人,难以解读。考《八闽通志·选举》《兴化府志·科目》:“宋太平兴国八年癸未(983)王世则榜:李欣。莆田人。”本传亦然。《八闽通志·历官》:“福州府李欣”。乾隆《福州府志》:“福州知州事:李欣。三年十月,以屯田郎中知。”《福建通志·职官》:“宋福州大都督府长乐郡威武军知州事:李欣。大中祥符间任。”《广东通志·职官志》:“广南东路转运副使:李欣〔大中祥符六年(1013)任〕。”《续资治通鉴长编》:“大中祥符七年,诏广南东路转运使李欣、西路转运使高惠连对换所任。”《陕西通志·名宦》:“李欣:字公愉,莆田人。太平兴国间进士,历知耀州。”考《兴化府志·李欣传》,有历官“改知仪州”“历广东、广西、京西转运使”。〔明〕凌迪知《万姓统谱》谓,第太平兴国八年(983)进士,拜屯田员外郎,出知解州,历广东、广西、京西转运使。除卫尉卿,迁谏议大夫。《汉语大字典》:“忻,同‘欣’。故“李忻”“李欣”,实为同一人,这是滥用同音字而造成混乱和误解。因缺乏宋本比对,无法判定是宋原本之误,还是万历本误书,清嘉庆本亦随之误书。

人为增衍文字方面,如卷二《致身揆路,列官从槖》《省部寺监,馆学台阁》记载莆阳宰执及其列官时,先后增入了“附见:陈文龙,黄镛。”“附见:方大琮、叶大有、刘克庄、陈尧道、方应发。”虽表明“附见”字样,但对宋本而言则属增衍文字。

据陈谠序及林瑑题跋,《莆阳比事》约始作于宋宁宗庆元至开禧间,成书于嘉定二年(1209),嘉定七年(1214)刊印。陈文龙生于绍定五年(1232),即晚于《莆阳比事》成书十八年。据《宋史》,陈文龙于宋恭帝德祐元年(1275)迁参知政事,景炎元年(1276)再任参知政事。距《莆阳比事》成书逾六十余年。黄镛,宋理宗景定三年(1262)进士。德祐元年为吏部尚书,拜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院事,加太傅。翌年升右丞相,参知政事,平章军国,兼枢密院事。景炎二年(1277)再授右丞相,与陈文龙主持国事,未就。亦在《比事》成书数十年之后事。故“附见:陈文龙,黄镛”疑为明刊本所加。

方大琮:字德润。开禧元年(1205)进士。端平中除右正言。嘉熙中,以集英殿修撰知广州,加宝章阁待制升广东经略使。叶大有:绍定五年(1232)进士,宝祐元年(1253)为刑部尚书。刘克庄:景定三年(1262)授权工部尚书,升兼侍读。陈尧道:字敬之,仙游县人。宋端平二年(1235)进士。卒赠工部尚书。方应发:淳祐十年(1250)进士。景炎时(1276-1278)为刑部侍郎,累升礼部尚书。刘克庄:字潜夫,号后村居士。宋兴化军莆田人。嘉定初以荫补将仕郎,为真州录事参军、潮州通判。以作《落梅》诗获罪,不仕二十余年。端平初起历宗正簿、枢密院编修官、江东提刑等。淳祐中,以“文名久著,史学尤精”特赐同进士出身,除秘书少监兼中书舍人。景定,迁工部尚书兼侍讲,以焕章阁学士致仕,加龙图阁学士,谥“文定”。陈尧道:字敬之,仙游县人。端平二年(1235)进士。历任秘书郎、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官至右谏议大夫,卒赠工部尚书。方应发:字君节,宋兴化军莆田县人。淳祐十年进士(1250)甲科。累迁史馆校勘。德祐初,以国子司业权直舍人院,累擢右文殿修撰、浙东提举。景炎时为刑部侍郎,累升礼部尚书,以端明殿学士充福建招捕使。

以上诸人俱在《比事》成书之后,故疑为明刊本所加。

至民国间,始有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刊清嘉庆“宛委别藏本”刊行。清嘉庆刊本的主要问题,除沿袭明刊本的文字讹误及为数不少的避讳改字外,主要问题是大量删节原本条目,计十六条多,字数占原本总条目约七分之一,计七千余字,极大地伤害了原本的内容和结构的完整性而成为一个残本,可谓伤筋动骨矣。

被删除条目是:卷四《主宾宰执,母子夫人》卷三《以诗名家,有文行世》条部分作家及其书目,《书校六典,板焚三经》《十金无产,一亩不增》《三朝恩泽,两世寿考》《方翁喜捷,宋妇偕老》,卷五《肇造图谶,中兴御舟》《悉兵俘馘,发弩毙酋》《师说叱虏,阮骏骂贼》《宋旅犯难,师益死国》《揭榜溃寇,读诏遣兵》《出使全璧,屈虏书名》《忠孝兄弟,节义父子》《诏奖安靖,词褒方喜》《敢救唐介,愿赎胡铨》,卷之七《山顶粘蠔,柏根化石》《乘潮瓦屋,倚空石室》。

从内容上看,主要是删除抗金方面的人物和事件。如《出使全璧,屈虏书名》:郑侨,淳熙戊申(1188)冬以中书舍人使虏。会其主葛王死,秘之托以疾免朝见,令就东阁门进书。侨曰:“东阁门乃人臣进表之地。我本朝,敌国也,安得尔虏持兵临之?”侨曰:“宁死于是。非面见不进书!”虏知不可屈,令四馆移牒遣归。侨曰:“既不受书,安得受礼物?不得礼物,诀不敢归!”虏以金银器物还之,于是全璧而归。陈俊卿,乾道初知枢密院。虏使来庭,以故事押宴。时使者因以状致私觌花书而不名,俊卿却之。掌仪白恐生事。俊卿语之曰:“今日岂当用辛巳(1161)以前故事耶?”使者词屈,询其爵里甚悉,易状书名。曰:“特为陈公屈耳!”自是以为例。

《忠孝兄弟,节义父子》:叶颙与兄觊,并隶太学。适金虏犯顺,朝廷议设武艺谋略等科。觊中选,授承节郎,大将刘延庆辟置麾下,为京城东北守御官。虏围日急,觊谓颙曰:“吾兄弟少被义方之训,忠孝必两立。吾已受命,当登埤死战,以尽臣节。尔其归报父母,供子职。”颙曰:“兄言及此,颙复何憾?”因垂涕别去。觊力战没于王事。颙后为名相。

上述条目中鲜明地表现叶觊、叶颙兄弟的忠孝节义品操,郑侨和陈俊卿不畏强敌、坚持民族气节精神,正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的体现。但清《嘉庆刊本》因犯讳而整条全删之。至于卷七《山顶粘蠔,柏根化石》《乘潮瓦屋,倚空石室》,则纯属记载自然现象也被删除,令人不得而解。

上世纪八十年代,江苏古籍出版社,以清刊删改本影印重刊,虽利于稍广见阅,但仍属残次节本,未能复原明刊宋本之真貌。及至近年,有邑人主编的点校本,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刊行问世,因该书未能遵循古籍整理的基本法则,全盘蹈袭嘉庆残本之弊,点而无校,标点上亦不乏滥点误断,谬种流传,令人抱憾。

笔者多年来沉浸于莆阳史研究之业,奉《比事》为首选参阅典籍,而深蒙其泽。同时亦为国内至今尚无一册,近乎俊甫原著的宋本《比事》以资借鉴,亦无一册稍可披阅的《比事》校注本,却以删改的残次本,冒名古本之名,大行其道,而深为遗憾。学界亦未见有一篇全面研究评价《比事》的学术论文,实有愧于俊甫幼杰先生在天之灵矣。有鉴于此,老朽不自量力,奋然为《比事》试作校注,或可为莆史爱好者们提供一册,近乎俊甫原著的足本《比事》整理本。

本书校注,校、注并重,先校后注。校勘上,选择版本是古籍整理的基础,成败之关键。本书以国家图书馆明万历三十一年(公元一六〇三年)林文豪、周荩卿刻本为底本。该本虽有少数文字书误,但总体而论,当为现有较佳的《比事》版本。与嘉庆“宛委别藏本”对校,同时参校相关的史志、文集。鉴于长期以来,学界以清嘉庆本为宗,流传颇广,实乃地道的《比事》的删改残本。本次校勘,校正了明刊本文字讹误(包括人名同音异字),又据明刊宋本全部复原了清嘉庆本所删除的十四个条目约七千言,以及所有讳改臆改文字,并出校记,以消除其多年谬传的影响,同时亦使今整理本更为接近俊甫宋本的原貌。对原本的异体字亦按国家规范要求调整统一,但保留了人名的古体字。并对原文标点、分段,以利阅读。

又,清邑人黄海《续编莆阳比事》(仅存六、七、八卷残本,民国钞本),特作为附篇列于书后,以资参阅。但仅对其中若干文字明显空阙、讹误,迳予补阙、校正,余仍其旧。

注释上,本书作为《莆阳文史典籍普及读物》系列之一,注释力求详尽,使一般文化程度者能借之通达语意。举凡人名地名,名物制度、文辞典故,俱作注释,并注意援引相关地方史志文献。对文中难句试作串讲。力求成为现今国内一册可资阅读的《比事》较好读本。作为莆阳文献名邦的文化符号,莆田历史文化名城的厚重名片而传布。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本书校注历二年而告峻。虽尽心倾力而为,著一家之书,立一己之言,为莆阳史苑添枝作叶,然学养所限,耄耋之年,终力不从心。不足及讹误之处,在所难免,期待行家读者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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