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史论宋代兴化知军(上)——谨以此文献给莆田建市40周年
【发布日期:2023-08-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林祖泉

 

 


  

陈晓威/

 

 《兴化府志》卷一载:“兴化为郡(别称莆阳、莆中),建置自宋始。”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割据漳州、泉州(含莆田、仙游)地区近20年的仙游县人陈洪进,因“纳土归宋”有功而官至武宁军节度使、同平章事(享受宰相待遇)。但在他统治期间,民不聊生,阶级矛盾日益激化,终于爆发仙游县游洋人林居裔(字茂殷)领导的农民起义。

游洋唐代设镇,位于今仙游县的东北部。它是当时莆田、仙游、永泰三县的交界地,四面崇山峻岭,地势险要;又是古代扼住永泰、莆田交通的咽喉要道。农民领袖林居裔“聚众数万人(号称十万)抗宋,自称西平王”。起义军声势浩大,占领了游洋、广业大部分山区,并在何岭关、古寨岭、河浪岭、莒溪岭、石壁岭、百丈岭等险要地段设关隘布防,以御宋军。

起义军利用地形优势,在游洋诱歼官兵,又经何岭关,突袭仙游县城。不久,经南安、洪赖,越过晋江西门朋山岭,奔袭围攻泉州府城,消息传到了东京。宋太宗大为震惊,坐立不安,急忙调集两浙、福建兵力驰援,又增派王继升率兵前往游洋,在官兵的强力围剿下,起义军终被镇压。

次年,宋太宗翻阅《泉福图志》,“念游洋洞地险,思欲以德化之”,下诏割泉州莆田县紫仁、广业二里,仙游县来苏里;福州永福县(今永泰县)永泰东、西二里,与福唐县(今福清市)清源东、中、西三里;合游洋(兴泰、福兴、浔阳、兴建四里)、百丈(崇仁、安仁二里)2镇计14个里设兴化县,后置太平军,军治、县治均在游洋镇。

宋太平兴国五年(980),从泉州析出莆田、仙游两县入太平军,改名兴化军,管辖兴化、莆田、仙游3个县。与泉州分置,始正体统,齐于列郡,为八闽之一。太平兴国八年(983),因福建转运使杨克让之奏,朝廷才把军治从游洋迁至莆田县城。

据史书、地方志等资料记载,自宋太平兴国五年(980)至景炎二年(1277)近300年间,共有182人任莆田的郡守(时称兴化知军),其中代理知军18人;《宋史》有传11人;福建籍知军54人,分别为福州22人,南平12人,泉州11人,漳州3人,三明、莆田各2人,厦门、龙岩各1人。

18名代理知军中,兴化通判代理知军有6人,福州、泉州、南剑州通判代理知军各有2人,漳州通判代理知军有1人,其他代理知军有5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有2人两次担任兴化知军,还有两对父子和一对曾祖孙先后担任兴化知军的。

在这些兴化知军当中,既有善政惠民的,清正廉洁的,为民请命的;又有重教兴学的,著书立说的,忠义节烈的;当然也有未任先卒或任职短暂的,甚至还有被朝廷放罢、罢黜的。

 

一、善政惠民

 

1. 段鹏,京兆(今陕西西安)人。太平兴国五年(980)以著作佐郎知兴化军,“为守臣第一人”。

《兴化府志》卷四载:“创始之初,庶务劻勷,(段)鹏独从容整暇,往往于农隙时借倩民力以为之。以都巡检廨为军治;建崇楼于军治之前,以鸣鼓角;迁都巡检廨于子城之西,以便巡警;建都监于军治之东,以提举兵马公事。(段)鹏虽劳于使民,而民不怨。后世论创始者称段知军云。”

创建位于莆田市区中心文献路中段的古谯楼,是段鹏的一大功绩。它不仅是福建仅存的一座鼓楼,也是国内现存最完整的鼓楼之一,系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是当时子城的城门和城楼,今天成为莆田市的地标性古建。史家曾赞道:“(宋)太宗建军曰兴化军,而以(段)鹏领之,得其人矣。”

2. 刘锷(一作刘谔),嘉祐三年(1058)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五载,宋仁宗嘉祐中任。大兴水利,去莆田县北二十五里,创太平陂,深二丈,阔二十丈,沟三,圳长二十里,引获芦溪水来注之,灌田七百顷,废三塘为田,民利之。《八闽通志》卷三十九也载:“大兴水利,创建太平陂,灌田万余顷,人蒙其惠。”

康熙《莆田县志》卷八亦载:“(刘)谔他政无所考,惟创太平陂功最巨,世食其利。按:故兴化县有萩芦溪,流甚纡长,(刘)谔址石溪流堰而为陂,仍作圳引而南注,圳循山行,咸用石砌,遇山壑断处,复作砥柱,驾石船而飞度之,其势磬折蛇行二十余里,及入境,始分为上下圳,于是士庶祀(刘)谔陂旁,庙名‘太和庙’,陂为‘太和陂’云。”

3. 詹时升,字志行,建阳(今福建建阳)人。元丰八年(1085)焦蹈榜进士,政和七年(1117)以朝奉大夫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四载,政尚简易,而切于爱民。岁大旱,詹时升忧惶无计,乃迎五百佛士于设厅,而自为位于丽谯之下,袍笏立日中,每位设一拜。忽阴云四合,而雨随至。《八闽通志》卷六十四也载:“改知兴化军,大旱,袍笏立烈日中祈祷,民甚德之。宣和初,就除福建提举茶事。”

4. 吴伟明,字元昭,邵武(今福建邵武)人。崇宁五年(1106)蔡嶷榜进士,绍兴二年(1132)以左朝散郎知兴化军。

《邵武府志》卷十三载:“政尚简严,民安之。后奉祠归,缙绅高其行。”《八闽通志》卷七十也载:“绍兴中,以朝散郎知兴化军,政尚简严。后奉祠归,缙绅高之。”

5. 汪待举,字怀忠,西安(今陕西西安)人。绍兴十四年(1144)以左朝奉大夫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四载,本军有诸色钱,如船澳、浦草等皆有税,汪待举奏免之。《闽书》卷六十一也载:“历守建昌、兴化、括苍,唯一箧藏衾服而已。知本军,夜宿外寝,五鼓辄兴,煮粥瓦釜中,就灯下读《中庸》一遍,乃出莅事。有于以私者,曰:‘某秉笔予夺,如见鬼神罗列其旁,何可私也?’”万历《漳州府志》卷二十九亦载:“尝奏蠲本军有诸色钱,渔人所输税及浦生之草,采者毋出钱。兴化人慕之,祀于名宦。”

6. 张允韬,锦城(今四川成都)人。隆兴二年(1164)以左朝请大夫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五载,先是,建、剑、汀、邵盗发。转运司暂拨本军苗米二万五千石,运至福州以应军期,遂袭为例,名“犹剩米”,民不胜其病。张允韬具利害于朝,诏蠲其半,郡人德之。《闽书》卷六十一也载:“先是,延、建、汀、邵山寇起,转运使暂移本军,苗米二万五百石,输之会城,以佐军兴。已遂成故事,名犹剩米。每邻封寇报,郡辄骚屑。允蹈条状于朝,诏蠲其半。”

7. 钟离松,字其绍,淮东(今属江苏淮安)人。绍兴十八年(1148)王佐榜进士,乾道三年(1167)以左朝请大夫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四载,为人退然自下,治郡如治剧邑,穷日之力而继以火。善驭吏,如退父之于马;善牧民,如卜式之于羊。前守张允蹈为民奏除“犹剩米”,诏蠲其半。至是,钟离松以为言,诏尽除之。

康熙《莆田县志》卷八也载:“先是知军张允蹈奏豁‘犹剩米’之半,(钟离)松感叹曰:‘此譬之负担者、稍减重任,未获息肩,如修涂何?’乃奏言:‘一州一郡自有一州一郡之财赋,设或不免通融支拨,但裒多以益寡,未闻裒寡而益多者也。兴化岁入才及福州十二分之一,岂应翻令小垒裨助大藩,伏望尽行蠲除,以宽民力。’诏尽除之。”

8. 潘畤,字德鄜,金华(今浙江金华)人。乾道九年(1173)以朝请郎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五载,为人聪明强健,吏畏服之如神明。郡民嚣讼,潘畤设科条以属吏,简易而严密,郡大治。……尝奏蠲绍兴中经制、总制二色虚额钱,乃奏蠲岁输丁米钱,各千数万,民大蒙其惠。又筑洋城、陈坝斗门及木兰陂以灌溉田畝。岁大旱,尝讯冤狱而出之,雨立至。遇饥,募客舟籴谷,与之钱而宽其限,其人得以再往还,及依限至,而谷价平矣,人服其有识。

《闽书》卷六十一也载:“至郡,究其利病施置之方。为科条属吏简易严密,无所偏倚。奏蠲虚增经制钱以万余,岁输丁钱米千万。岁旱饥,募客舟与钱博籴而宽其限,人莫喻意,籴者得以其间往返一再,然后及期,则籴价久已自平矣。人服其有谋。”

9. 汪作砺,字必成,徽州(今安徽黄山)人。淳熙五年(1178)以朝散郎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五载,郡东北十里,旧有芦浦斗门,溉田五百余顷。绍兴二十八年(1158),莆田县丞冯元肃重造斗门三间,至是倾圯。汪作砺为度地所宜,移置旧址之西。《八闽通志》卷三十九也载:“淳熙中知军事。尝葺军学,改建芦浦斗门,溉田五百余顷。”

10. 张渊,字叔潜,永福(今福建永泰)人。淳熙十五年(1188)以朝请郎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五载:“十六年(1189)创涵头斗门,以潴延寿里诸水,民咸赖之。”万历《永福县志》卷三也载:“乾淳(1165-1189)间有儒学名,人称为张夫子。寿帝爱其才,擢就馆阁,历知数郡。清廉自守,多惠政于民。”

11. 赵彦励,字懋训,浚水(今河南南阳)人。绍熙元年(1190)以朝奉大夫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五载:“明年(1191),春夏雨涝,三县民该纳夏税钱一万七千七百一十一贯六百九十八文,赵彦励奏乞以撙节过财用,与民挪融代纳;又三县额征僧道免丁钱该六千八百九十八贯九百文,奏乞除去旧额,以见存之数为率。皆从之……又斥公币羡余砌筑衢路巷陌,凡十有二处,以便行走。创元丰等桥二,以便来往。砌洋城等斗门四,以便灌溉。建隆礼等坊一十三,以表章贤哲。置漏泽园以博恩泽。”

《八闽通志》卷三十九也载:“绍熙初知军事,适春夏雨涝,奏撙节官钱,代民输税。又奏蠲僧道免丁钱,修郡学、建廩藏、作舆梁、砌衢路、筑斗门,以兴水利。斥废刹田,以赡学廩。复以其力施诸亭传坊陌,而一新之。莆人绘其像于学宫祀焉。”

12. 曾用虎,字君遇,晋江(今福建晋江)人。绍定四年(1231)以宗正寺丞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五载:“理宗绍定中知军事。时汀、邵盗起,前守王克恭从郡人陈宓板筑之议,方举事未就而卒;继属通判赵汝盥,又卒;用虎来,锐意为之,乃相度地势,料量工役,筑军城,周围七里有零,建五门,上立楼橹,巨丽突兀,既完且固,于是邦人始有生意。筑城之明年,乃下令蠲夏税一年,而以撙节赢余代民输纳,以酬其劳。建平籴仓,出楮币万六十缗以为籴本,而益之以废寺之谷,时其出入,使谷价常平。又建三步泄,溉田千顷。修太平废陂,民号之曰‘曾公陂’。凡捕盗必竟蹊队,而豪右害民者必弹压之。自奉清苦,凡人情赠送,土木游观,皆屏不用。民间有大利病,必勇于兴除,不以役巨费夥而阻。莆人感之,为立生祠。”

《八闽通志》卷六十七也载:“创郡城三步泄,溉田千顷。修太平废陂,民号之曰曾公陂。期年蠲夏税,代编户输纳直弛舍余三万缗。复设平籴仓,以备凶岁。”

 

二、重教兴学

 

1. 陈执方,字良器,今河南开封人。庆历八年(1048)以驾部郎中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十五载:“宋重儒术,天下慕之。真宗咸平元年(998),有诏立军学。进士方仪、陈翊及邑人输钱三十万;二年,方仪与弟方能、从子方慎言举茂才,至京师,复上书请官钱三十万,修三礼堂、步廊、崇阁;越六年而学成。皇祐元年(1049),知军事陈执方尝辟而大之。”

《八闽通志》卷八十六也载:“兴化多进士,就乡举者常八九百人,而学舍弊小,无文籍。公(陈执方)至则新而大之,为之讲书,而国子之所有者皆具。时庆历中也。今三岁一诏就试,凡六千九百三十四人,凡七倍也。”

2. 姚康朝,字廷宾,吴兴(今属浙江湖州)人。淳熙二年(1175)以朝奉大夫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四载,存心平易,为政宽猛适中,吏民悦服。士告以贡院无定所,姚康朝忻然从之,为相地于军治之西,属通判赵善仁以相成其事。《八闽通志》卷三十九也载:“淳熙(1174-1189)中知军事。为政平易,不宽不猛。年登盗息,闾里晏然。郡初无贡院定所,(姚)康朝为相地于军治之西,属通判赵善仁督而成之。”

3. 王居安,字资道,台州(今浙江台州)人。淳熙十四年(1187)王容榜甲科进士,开禧元年(1205)以司农丞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四载:“其论治以正本为先,初至,条奏便民事,乞行经界法。盖经界法行,则赋役可得而均矣。又言与番船相交易,多得犀、象、翡翠、香物,不过崇侈俗而耗泄铜镪,无益也。其居官则通商贾以平米价,擒剧贼以安平民,拨废刹永宁田一十顷,岁人谷千斛,以充学廪,皆正本所为也。”

《闽书》卷五十也载:“开禧中以司农寺丞来知军事。乞行经界法,兼言番舶交易所得象、犀、翡翠诸物,诲淫启侈,敝所恃,以贸无益,犯者定按治之。通商贾以损米价,拨废刹田以充学廪,逐捕盗贼,萑苇肃清。”

4. 吴炎,字济之,邵武(今福建邵武)人。绍熙元年(1190)余复榜进士,嘉定七年(1214)以朝奉郎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四载,为人清介恬靖,出于天性。色睟而庄,言简而远,若甚和易而有毅然不可犯者。为政先教化,崇礼逊宾,兴贤能,命乐工按古音谱歌《鹿鸣》之诗以飨之。创郡学曝书会。士隶上舍者,眎与己如同舍。芦浦斗门滨海泥泞,址虚易坏,吴炎筑固之。当时称吴炎为儒吏云。《八闽通志》卷七十也载:“改兴化军,先教化,崇礼逊,政绩甚多。”

5. 杨梦信,字材翁,庐陵(今属江西吉安)人。端平元年(1234)以国子监丞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四载:“天资恺悌,襟度坦夷,有前辈风韵。特僚属如子弟,待士民以礼。莆旧有濠塘田以充学廪,后堤为海水所夺,郡人陈龙图宓尝以所辞俸钱八十万筑内堤矣,既而谋筑长圩以抵于海,乃称贷以益之,于是田入于富室而学不得收其利。教授颜若愚言状,杨梦信乃出公币钱三十万以赎之;不足,又出三十万以益之,而田始归诸学。”

《闽书》卷六十一也载:“岂弟坦夷,待僚属如子弟,爱礼下士。郡旧有濠塘田以赡学廪,数没于海水。郡人陈宓捐缗八十万筑内堤扞之。既而谋筑长圩抵于海,乃以塘田贷于富人。久之,田没贷主,(杨)梦信出币钱六十万赎之。”

6. 张友,毗陵(今属江苏常州)人。嘉熙二年(1238)以直秘阁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四载:“嘉熙中来知军事。嗜学好修,趋向近正。尝谓莆地褊小,赋入不敌江浙一大户,而魁人韵士居多,乃出金钱二十万以赡学费;又以此非久计,乃割废刹崇福田,岁收租三百余斛以充学廩。一日视学,见十三斋不免上雨旁风,退而益加樽节,又得二千楮以畀诸学,令并修之。师生乃肖像祠于学官焉。”

《闽书》卷六十一也载:“嗜学好修,谓莆地褊小,赋入不敌江浙一大户,而魁人韵士居多,乃出金钱二十万赡学费,割寺租三百余斛充学廩。樽节得钱二千缗,以修十三斋。师生肖像祀之学官。”

7. 杨栋,字元极,青城(今属四川)人。绍定二年(1229)黄朴榜进士第二(榜眼),淳祐五年(1245)以编修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四载:“初阙里孔氏有曰仲良者,当唐敬宗时为莆田令,因家于涵头;传十余世,为宋庆元己未(1199),朱文公(熹)过莆访得之,为语郡县,特立先圣四十九世孙户籍,以自别于齐民。至是杨栋为郡守,乃相涵镇镇官郑雄飞为建庙、辟田、作书院,以训其子弟云。”

《闽书》卷四十二也载:“阙里之裔,唐时有孔仲良者,为莆(田县)令,其子孙即家于莆(田)。(杨)栋为建夫子庙,辟祭田,设书院,以训子弟。”

8. 徐直谅,字端友,上饶(今属江西)人。景定四年(1263)以寺丞知兴化军。

《兴化府志》卷十五载,淳祐中,知军事杨栋与涵江镇官郑雄飞作书院并夫子庙,仍给田以供祀事以及月廪之费。景定四年,知军事徐直谅请额,宋理宗御书“涵江书院”四大字赐之。

民国《福建通志》总卷二十六也载:“涵江书院,《莆阳金石初编》云:额为(宋)理宗御书。初,知军杨栋同涵江镇官郑雄飞作书院并夫子庙。景定四年,知军徐直谅请额,理宗御亲书赐之。”

 

分享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