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八部门携手加快推进预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侨韵侨味”预制美食迎来“新春天”
本报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市预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由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我市将致力预制食品产业集群,培育预制食品龙头企业,完善预制食品产业配套支撑,构建预制食品品牌营销渠道,建立预制食品产业保障制度等五个方面的15条措施,推进我市预制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指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专业园区+特色基地+重点龙头”的预制食品产业布局,依托预制食品骨干企业建设预制食品生产研发基地、预制食品产业园,加快建设涵江食品产业园、秀屿鲍鱼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城厢区中式菜肴产业园,引导预制食品及配套产业链向园区聚集发展,争创“中国预制食品之城”;力争到2025年,预制食品产销能力进一步提升,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年销售收入超15亿元的预制食品企业2家以上,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预制食品大单品10个以上,预制食品产业竞争力在全省走在前列。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名录系统的预制食品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5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年营业收入增幅达20%(含)以上的预制食品骨干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度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预制食品企业,分档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措施》明确扶持标准,对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排名前三的起草单位,按规定给予相应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福建名牌农产品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的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的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级水效领跑者的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标杆企业一次性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技改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预制食品规上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的5%分级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获评国家级及省级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专精特新”预制食品企业,分档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的预制食品产业企业,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级分别配套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度新认定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预制食品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措施》明确支持加强物流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支持网络平台销售,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预制食品年网络零售额达10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上的限上电商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对参加全国性预制食品品牌展会的,给予年度最高5万元的展位费补助;同时,支持在我市举办预制食品专业展览、会议等活动,符合展期、规模条件的预制食品展会,给予举办单位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1000元、年度最高30万元的补助;符合会期、住宿要求的,给予举办单位年度最高10万元补助;对2023年各级工信部门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开展的“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参会预制食品工业企业达25(含)-50家、50家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举办方每场5万元、10万元奖励。
《措施》鼓励开拓国际市场,打造莆田特色产品,鼓励餐饮企业、预制食品企业研发具有莆田文化和地域特色的预制食品,推出“莆阳文化宴”“莆阳文化菜”“经典莆菜”等富含“侨韵侨味”的特色预制美食。并建立预制食品产业保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对纳入“白名单”的预制食品企业,市再担保公司给予每家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上年度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预制食品“白名单”企业担保额度提高至2000万元。 (时报记者 林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