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校园安全平稳,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切实把校园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做实做细,连日来,城厢区教育局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督导组,对全区38所学校和19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建筑防火措施、重点场所场室、消防设施功能等方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模拟拉动、随机提问等方法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校内师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停车场(库)、办公室、报告厅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师生宿舍内有无大功率电器或明火、电气线路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宿舍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及安全出口应急指示标志能否正常使用、消火栓及灭火器是否配备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相关学校和机构要求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做到立行立改,或者边检查、边整改。对一时未能完成整改或自身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销号“清零”。区教育局建立专项台帐,在2024年春季开学前进行全面复查验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时报记者 翁志鹏 通讯员 许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