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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行”并非彼“行”——《宋史·蔡京传》难句解读之二
【发布日期:2010-04-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行”字,是《蔡京传》(下称《传》)里一个常用字。因其具有特定的历史含义,一些蔡京研究者背离历史,望字生义,随意附会,作出与传文本意风马牛不相及的臆解,故有辨析探究之必要。
蔡京晋升左相后,滥用权力,对贵州靖州辰溪瑶民叛反实行血腥镇压。《传》曰:“(蔡)京重为赏,募杀一首领者,赐之绢三百,官以班行,且不令质究本末”。
这个“行”字,《蔡京传·译注》(载《莆田史志研究》,下称《译注》)释为“执行”,将“官以班行”译为“要地方官颁布执行”。此句由于对其关键字“行”字之义的误析,致使整句错译。
“行”是唐宋时任用官员的一个专用术语,官阶高理职低曰行。宋代实行“寄禄官”制度。据《宋史·职官志》,宋初,官名与职掌分离,如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吏部尚书是阶官名,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是职事官名。阶官有名衔而无职事,仅作为铨叙(根据官员资绩,确定升降等级)与升迁依据,称为“寄禄官”,即用以表示官员品级、俸禄的官称,又称“本官”,或简称“官”,另有差遣主管内外事务。宋神宗元丰改革官制,依官名确定职掌,使二者合一,原寄禄官成为名副其实的职事官。另杂取唐及宋以来散官旧名,制定阶官,与宋初寄禄官相应,成为新寄禄官。于是,凡除职事官,以寄禄官官品高下为准,高一品以上为“行”,低一品为“守”,低品以下为“试”,品同则否。
据此,“官以班行”之“行”即除官高一品;“班”,非为“颁布”义,而是“班级”之“班”,指官之等级、品级;“官”亦非指“地方官”,而是任官、赏官之意。总之,“官以班行”,可简约译为“官升一级”。
蔡京媚君,与徽宗缔结姻亲,借以特宠固位。重和元年(1118)十一月,蔡京四子蔡鞗与徽宗女茂德帝姬(公主)成婚。徽宗轻车小辇,累幸蔡京府第,御笔恩赐蔡京八子、十孙、四曾孙,一并予寄禄官上转行一官。亦可为佐证。
从《传》文整句看,蔡京以三项悬赏募杀瑶族首领:赐绢、升官、不究本末,故视之为“重赏”。《译注》将“不令质究本末”译为“不查究事件始末”,亦值得推敲,“事件”二字含意不清。从句意看,似指应募者杀瑶首领之“本末”,诸如途径、手段等。
蔡京为相,极力炫耀武功,西收边地,并以军功擢内侍童贯等人为节度使。《传》曰:“凡寄资,一切转行。祖宗之法,荡然无余矣。”
此句“行”字,与上文“官以班行”之“行”,同为高品任官之义。且应弄清“寄资”之词义。“寄资”,亦是宋代官制专用语。宋代鉴于往朝宦官干政的历史教训,对内侍任用实行较为严格的限制。如规定内侍升迁阶官,依法至内东头供奉官止;再迁则当转出,依外官例归吏部。对不转出而非正式带较高级阶官者,称为“寄资”,亦称“寄官”。除待遇外,其升迁方式与带正式阶官相同。待遇至带御器械、押班、都知,方可正式带高级阶官。
蔡京为培植腹心势力,无视祖宗成法,破例提拔重用宦官童贯、杨戬、梁师成等人,领节度使之要职。《传》文所称“凡寄资,一切转行”,即指蔡京违背官制成法,对内侍再迁,不予转出,而是“一切转行”,即一律高品升官,正式带有诸如节度使的高级阶官。故《传》云:“祖宗之法,荡然无余矣”。即原有的任官之法被彻底破坏了。
《译注》对宋代官制不甚了了,将“凡寄资,一切转行”,译为“凡事只要花钱,一切都能办理”,完全是望字生义,肆加附会,以至远离《传》文本意。其误区在于:未能着眼《传》文历史背景,联系宋代官制释义,仅从一般字义上解译,以致将宋代之任官专用名词,视之为现代之日用动词,加以附会臆说。看来,欲解《蔡京传》,须读《职官志》。起码亦得翻检一下《辞源》《辞海》罢,诸如“行”、“寄禄官”之类字、词,一般可以从中查到,有所指点,不至于做出驴唇不对马咀的释义。 (阮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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