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泉
宋代福建是全国15个行政单位之一,称“福建路”,南剑州则为八闽之一州。《宋史·地理志》一:“开宝八年(975),平江南,得剑州。”《宋史·地理志》五:“南剑州,上,剑浦郡,军事。太平兴国四年(979),加上‘南’字。县五:剑浦,紧,旧龙津县,南唐改。将乐,上,太平兴国四年自建州来隶。顺昌,上。沙(县),中。尤溪,上。”《元丰九域志》卷九:“治剑浦县。”
据史志载,自大中祥符至淳祐二年的230多年间,担任南剑知州的莆田籍(时称兴化军,辖莆田、仙游、兴化三县)郡守有7人。其中有治郡善政的,有清俭自持的,有著书立说的,有创办书院的,也有仕途坎坷的。他们分别是:
1.陈绛,字伯华,宋兴化军莆田县人。咸平二年(999)孙暨榜甲科进士,景德四年(1007),再应“材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试贤良第一”。历任右正言、司谏、南剑知州、起居舍人、工部郎中、河阳知府、福州知州等职。著有《陈绛文集》十二卷。
《八闽通志》卷三十二载:“陈绛,(大中)祥符间任(南剑知州)。”清顺治《延平府志》卷八也有相同的记载,但其履职情况不详。然《三山志》卷二十二却载:“天圣元年(1023)二月,陈绛以工部郎中自知河阳移知(福州)。天圣二年十一月,(陈)绛贬藤州别驾。”其仕途坎坷,被贬原因,似乎可以从明弘治《兴化府志》卷三十六的记载中找到答案:“先是,夏竦与(陈)绛同试制科,举贤良,有憾于(陈)绛。及(夏)竦执政,(陈)绛展转外任,卒。”
2.郑蒨,字春卿,宋兴化军莆田县人。庆历二年(1042)诸科进士,历任比部员外郎、漳州通判、南剑知州、虞部郎中、漳州知州等职。
明弘治《兴化府志》卷十七载:“郑蒨,郑充之从侄。庆历二年,三礼科出身,历知南剑州、漳州。”但具体任职时间和履职情况不详。然《大明漳州府志》卷三又载:“熙宁元年(1068)七月,以比部员外郎任(漳州通判)……熙宁九年(1076)七月,以虞部郎中任(漳州知州)。”这说明了其任职时间应在熙宁年间。遗憾的是,其在南剑州任职期间的政绩如何却不得而知。
3.方醇道,字温叟,方次彭之子,宋兴化军兴化县人。以父任补官,曾任南剑知州。著有《笔峰集》五卷、《杜陵诗评》十卷、《类集诗史》三十卷等。
《八闽通志》卷三十二载:“方醇道,政和(1111—1118)间任(南剑知州)。”《游洋志》卷五也载:“(方)醇道知南剑州。”清顺治《延平府志》卷八亦有相同的记载,但其履职情况不详。只有明弘治《兴化府志》卷四十一是这样评价他的:“知南剑州,以清俭自持。”《八闽通志》卷七十二和《闽书》卷一百十四均有其传。
4.李持正,字季秉,宋兴化军莆田县人。“少与诸父(李)宗师驰名太学,号大小李”。擢政和五年(1115)何栗榜进士第二(榜眼),历知德庆、南剑、潮阳三郡等职,官终朝请大夫。
《八闽通志》卷三十二载:“李持正,绍兴(1131—1162)间任(南剑知州)。”清顺治《延平府志》卷八亦有相同的记载。《古今图书集成》卷三九三也载:“李持正,字季秉,政和五年进士,历知德庆、南剑、潮阳三郡。”其履职情况如何?正如明弘治《兴化府志》卷四十一所言:“(李持正)在南剑日,适魔寇入州境,诸将督捕急,持正力争以愚民无知,戮其渠魁数人,余悉令归业。”其事迹见《莆阳文献传》卷一五。
5.陈宓(1171—1226),字师复,号复斋,陈俊卿之子,宋兴化军莆田县人。以父荫补官,历任南安盐税、安溪知县、军器监簿、太府丞、南康知军,南剑州、漳州知州等职。著有《论语注义问答》《春秋三传抄》《读通鉴纲目》《唐史赘疣》《复斋先生龙图陈公文集》等。
《八闽通志》卷三十二载:“陈宓,嘉定(1208—1224)间任(南剑知州)。”清顺治《延平府志》卷八亦有相同的记载。其履职情况如何?明弘治《兴化府志》卷三十四是这样讲他的:“知南剑州,时大旱疫,蠲逋赋十数万,且弛新输三之一,躬率僚吏持钱谷药饵户给之。创延平书院,悉仿白鹿洞之规。”后“改知漳州,未行,闻(宋)宁宗崩,呜咽累日。无何,请致仕。宝庆二年(1226),提点广东刑狱,章复三上,迄不就。除直秘阁,主管崇禧观,(陈)宓拜祠命而辞职名。卒,进职一等致仕。”
《宋史·陈宓传》云:“(陈)宓天性刚毅,信道尤笃,尝为《朱墨铭》,谓‘朱属阳,墨属阴,以验理欲分寸之多寡。自言居官必如颜真卿,居家必如陶潜,而深爱诸葛亮身死家无余财,库无余帛’。庶乎能蹈其语者,端平初,殿中侍御史王遂首言:‘(陈)宓事先帝有论谏之直,而不及俟圣化之更,宜褒其身后,以劝天下之为臣者。’帝为感动,诏赠直龙图阁。”
6.陈宿(1173—1242),字师道,号克斋,陈俊卿之子,陈宓之弟,宋兴化军莆田县人。以父荫补官,历任盐福州海口镇、泉州市舶务、惠安知县、靖州通判、德庆知府、南剑知州、大理寺丞、惠州知州、常州知州等职。
宋邑人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知常州寺丞陈公》载:“故相正献陈公有五丈夫子,其二季尤知名。复斋行谊,师表一世。论者以方原明、公休。公讳宿,字师道,复斋弟也。繇父任盐福州海口、泉州市舶务,知惠安县,通判靖州,知德庆府,需道州次,改南剑州,擢大理寺丞,以亲养辞。知惠州,未上。或言其滞,改常州。公方为所生母吴恭人服心丧,不拜。……卒年七十,积阶至朝议大夫。”可惜的是其任职时间和具体履职情况不清楚。
7.刘希仁(1187—1272),字居厚,刘朔之孙,宋兴化军莆田县人。嘉定四年(1211)赵建大榜进士,历任建阳县簿、古田知县、安吉知县、监左藏西库、镇江通判、临安通判、提辖文思院、司农丞、秘书郎、南剑知州、江东提举、湖南提刑、湖南转运判官、潮州知州、仓部郎官、司封郎中、泉州知州、淮东运判、直秘阁、中大夫等职。
明弘治《兴化府志》卷四十七载:“淳祐二年(1242),除知南剑州,命中寝奉崇禧祠。”而《八闽通志》卷三十二和清顺治《延平府志》卷八均无记载刘希仁知南剑州。其具体履职情况不详。然《闽书》卷一百七是这样评价他:“在仕途六十年,屡以谤退,闲散时多。顾每遇迁擢,必有论建,身虽屏处,箴谏惓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