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游县司法局龙华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务工受伤赔偿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2024年3月21日,邱某某在为蔡某某提供劳务工作时不慎从楼梯上跌落受伤后被送往仙游县总医院住院治疗54天,出院后双方就伤害赔偿责任发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2024年5月31日,龙华司法所在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及时调查走访相关人员,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对本案发生的事实、住院治疗情况和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征询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双方对于本案受害人邱某某是在为雇主蔡某某提供劳务工作而受到意外伤害事实,依据相关法律及案例划分双方责任问题,均无异议。但是在对受害人邱某某所提出的赔偿数额、赔偿项目等方面发生了争议,蔡某某一方认为邱某某一方漫天要价,双方对此各执己见。
至此,为了调解过程不发生冲突,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调解员决定对双方分别进行协商调解工作。首先,在对受害人一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和赔偿依据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解释,指出其所提出的出院后要几个月的护理费及不合理的营养等要求缺乏法律依据。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受害人一方逐渐平息了激动情绪,回归理智。之后,调解员再与雇主蔡某某进行交谈,因受害人邱某某为单身汉、伤后生活上确实较为不便,适当增加部分赔偿款也合情合理,最终促使蔡某某接受了调解方案。本案最终达成以蔡某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向邱某某支付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叁仟元的调解协议。雇主蔡某某先支付伍万柒仟元,余下的肆万陆仟元按月支付每月支付肆仟元至2025年6月20日全部还清。当日,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调解取得成功。
龙华司法所一直以来秉持着调解为民的理念,在调解中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陈国松 陈云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