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直播行业迅速崛起,凭借实时性、互动性和个性化的特点受到了广泛关注。然而,有一些人却动起了歪脑筋,通过直播打赏转移犯罪赃款,成为犯罪“洗钱”的新载体。
今年8月,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就成功侦破这样一起案件,抓获利用微信视频号直播打赏礼物进行“洗钱”的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达150万元。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艾某伙同蔡某等人在江苏某地伪装“传媒”公司建立起直播间,帮助境外诈骗团伙将受害人引流至微信视频号直播间刷礼物,并从涉诈资金中“抽点”牟取暴利,并将赃款回流至诈骗分子指定账户。目前,上述人员均已被采取刑事局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警惕网络直播陷阱,不轻信网络上的虚假信息和高利诱惑,自觉远离、抵制网络直播洗钱犯罪,积极向直播平台以及公安机关举报非法“打赏”行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朱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