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助残阳光律师聘用仪式在市司法局举行。仪式上,与会领导为20名助残阳光律师颁发聘书。本次聘用仪式由市残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共同举办,标志着社会对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体现了社会对法律援助和人权保障的承诺。
据了解,助残阳光律师将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关心关注残疾人法律诉求,参与残疾人普法宣传服务活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为残疾人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涉残疾人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多元解纷;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提供代拟法律文书、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据悉,莆田市深入落实《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4月19日,莆田市残联、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维权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法院与残联衔接联系人制度,设立莆田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多元解纷中心。6月12日,莆田市被确定为全国残联系统“总对总”工作第一批试点城市之一,承担着中国残联、最高人民法院赋予的探索试验、探路先行的工作任务。试点以来,莆田市持续加强“总对总”诉调对接制度建设,积极发挥“联”的优势,联动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构建“法院+残联+司法+N”多元解纷新格局,强化“和调裁审”之间的有序衔接,推进“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成效显著。(时报记者 吴芹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