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电诈犯罪集团以推广、经营跨境电商为由,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被告人张某某等15人提起公诉。
经查,2021年至2024年4月,同案人赵某甲(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赵某乙、张某某等人出资经营A公司,以推广、经营跨境电商为由,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该公司下设开发部、广告部等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各被告人之间相互配合,诈骗环节层层相扣,形成诈骗犯罪集团。先在网上推广跨境电商业务,将有意投资的客户拉入微信群内,公司员工伪装成跨境电商经营者向被害人推荐伪造的跨境电商网站和货源网站,引诱其到上述网站开店和采购,并伪装成买家对其店铺上的商品进行咨询及下单。被害人下单采购时,公司员工冒充网站客服向其提供货款支付信息,之后编造虚假的物流信息传至被害人购买的物品界面,让对方误认为是正常发货到境外,当物流轨迹到达收货地时,网站会自动进行收货确认。小额下单后,“买家”向被害人经营的网店大量下单,被害人在货源网站上支付大量资金进行采购,待被害人停止投资后,以被害人的店铺销售仿品、假货为由向被害人发出警告函并关闭店铺,以此方式实施诈骗。现已查证诈骗被害人黄某共计15人,诈骗金额近千万元人民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方提醒:近期案发于电商平台的诈骗案频发,经营者和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官方认证的电商平台,不轻信他人,不轻易转账,谨防被骗。(蔡纪翔 林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