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驾出游到处逛,走一路偷一路,最终把自己送进牢房。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被告人田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被告人田某,湖北恩施人在泉州务工,曾经在移动公司上过班知道机房里面有接地线是没有通电的,中间的铜可以卖钱。2024年4月底的一天,田某从晋江市开车到城厢区常太镇水库玩,沿着公路旁边的马路开了一段看到有机房,就想偷点电缆线去卖钱,便从车子后备箱拿出工具,将门锁撬开钳子剪断里面的没电的接地线盗走,后沿着马路往城里开,路上路过三个机房田某都用相同手法盗走接地线。当日田某偷完四处机房的接地线后,找了一家收废品店将偷来的接地线卖掉开车回去晋江。案发后经查明,田某不仅在莆田市盗窃接地线,在泉州也盗窃过三处机房的接地线和电池,经鉴定田某盗窃财物的金额共计一万五千余元,田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傅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