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 近日,我市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和美莆田、共同富裕”新愿景,以木兰溪综合治理为总抓手,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全力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走具有莆田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全市奋勇争先、再上台阶贡献“三农”力量。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实施意见》部署提升粮食产能,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生产和储备供给,大力推广农业“五新”,确保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完成3万多公顷,产量18.9万吨;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加快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实施意见》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新时代山海协作,推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
《实施意见》指出,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加强多元化食物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强化科技赋能,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探索莆台农业融合发展新路,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
《实施意见》聚焦推进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强木兰溪综合治理,打造典型样板,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实施意见》对“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善治乡村”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培育文明乡风,推进移风易俗,维护农村稳定安宁。
《实施意见》对“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激发农村发展动能”提出,加强农村改革创新,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优化基层协同中心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鼓励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 (时报记者 林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