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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家门口的这片蔚蓝——莆田首艘港内活动船舶完成生活污水集污柜改造
【发布日期:2025-09-10】 【来源:本站】 【阅读:次】




本报讯 自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开展以来,莆田海事局多举措强化港口船舶水污染物管理工作,着力解决船舶水污染物非法排放、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储存设施不合规等制约港口绿色发展的难题,持续推动船舶水污染物实现“零排放、全接收、全监管”目标,共同建设绿色港湾。

“全国生态日”的来临之际,莆田海事部门对石南轮渡公司“富康”轮的生活污水排放开展防污染作业现场检查。这次检查意义非凡——这是“富康”轮进船坞完成生活污水集污柜改造后,首次进行生活污水排放作业。该轮也是莆田辖区首艘完成此项改造的港内活动船舶,为本地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树立了新标杆。

这艘渡轮的“绿色转身”是莆田海事局贯彻落实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迈出的坚实一步,更是献给“全国生态日”一份实实在在的“碧海礼物”诠释着守护家门口这片蔚蓝的承诺。

 

政策宣贯,明确“零排放”路径与时限

 

今年的513日,《莆田市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紧随其后,516日,莆田海事局迅速召开专题宣贯会,详细解读《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设备设施改造实施指南》及市级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要求:对于符合船上水污染物分类存贮要求的船舶,在下一次坞内检验前,综合考虑排放量和计划排放间隔等因素完成“零排放”设施技术改造,并鼓励升级改造水污染物储存设施,采用经船检机构认可的新型“零排放”设备。

 

调研摸排,鼓励先行先试

 

为精准推进工作,莆田海事局对港内活动船舶“零排放”设施现状及污染物排放需求进行了深入调研。为从源头实现水污染物在船分类贮存,海事部门积极走访辖区航运公司,宣讲法规政策要求,鼓励企业加大防污染投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莆田海事局引导下,石南轮渡公司积极响应,率先启动“富康”轮生活污水集污柜改造计划,并安排其在今年进坞期间实施改造。

 

靠前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为确保“富康”轮改造顺利实施,莆田海事局主动服务,积极协调福州船级社,推动其尽快审核“富康”轮改造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在各方努力下,设计方案于5月底获得船级社批准。20256月,“富康”轮驶入平潭雄鹰船厂进行改造施工,6月底,集污柜改造工程圆满完工,并成功通过福州船级社检验。自此,“富康”轮配备了10立方米容量的生活污水集污柜,完全具备在港期间生活污水储存能力。

下一步,莆田海事局将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要求,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相关文书配备及记录的监督检查,加大水污染物排放及接收作业的监管力度。同时,将继续推动辖区其他港内活动船舶实施“零排放”设施改造,为守护碧海蓝天、建设“美丽福建”及莆田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持续贡献力量。            (时报记者 林锦堂 通讯员 徐端阳 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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