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天气预报:
周瑛撰记戒贪
【发布日期:2012-10-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周瑛作为理学家,善于“格物致知”, 即观察事物,推究物理,深化自己认知,以天下之理应天下之事,包括对自身德操的修养。
明宪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近花甲的周瑛,由江西抚州府调贵州镇远,虽属贬谪,仍“百拜谢君恩,臣职此其宜”,舍母就君,走马上任,因俗为政,勤政安民。
周瑛在镇远时,尝目睹虎、蝎、蚁因馋贪食而丧身,“睹于物得三戒焉”,遂作《馋戒》一文(载《翠渠摘稿》卷四),以期那些“为馋不能自己者”,引以为戒。实属一篇富有哲理韵味的政治寓言。
其文曰:虎之食性馋,不论何种肉,见而食之。有人牧羊崖上,虎见羊便扑上抓取。羊忍痛堕崖, 落地而死,虎随之跳崖落地,虽不死而重伤,后被乡人击毙。又云,蠍虎(一种蠍子,能食蠍,故称蠍虎),食性亦馋,攀援墙壁, 进入燕巢食雏燕。雏燕忍痛落地,蠍虎随之。家人见之,送雏燕入巢。蠍虎摔重,不能活动,被鸡食之。又云,蚁(蚂蚁)亦性馋,凡见食物比自己大者,皆尽力背负爬行,务求运入巢穴方止。一条蚯蚓爬出土穴,成群蚂蚁咬叮分食之。蚯蚓负痛辗转,钻进泥沙中,总不能制止蚂蚁蚕食,最终被出栏鸭子一并吞食之。
周瑛所见之事,是自然界中生物竞争常见现象,被近代生物学家列为生物生存竞争之法则。
无独有偶,先秦寓言《螳螂捕蝉》(见《说苑》),亦说及此类事件。文称蝉居树上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 (贴身隐蔽于树干弯曲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傍也;黄雀延(伸长)颈欲啄螳螂,而不知弹丸在其下也。后人简化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成语。
读《庄子》可知,这个故事似乎出自该书,版权当属庄周先生所有。《庄子·山木篇》曰:庄周游雕陵(皇陵)之栗树园,一只怪鹊由南面飞来,翼宽七尺,目径一寸,碰到庄周额头,降落栗树林内。庄周感到奇怪,这鸟,翼大却不远飞,目大却看不清人,这是什么怪鸟啊?于是小心上前,举起弹弓待机射击。
但见一只蝉,正在一片树叶下遮荫,却不知身居险处;忽见守在叶背的螳螂,窜出捕捉蝉;大鹊因专注追踪螳螂,以至撞上了庄周的头。
作为哲学家的庄子,称蝉以叶避阴是“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捕蝉是“见得而忘其形(形体,指自我暴露形体)”,鹊撞人头,是“见利而忘其真(本性)”。意为鸟因专注螳螂之 利,故未能发挥其大翼、大眼远飞、识物之本性。庄子不禁伤悲,叹曰:“噫(唉)!物固相累,二类相召也。”感叹世间事物,互相招引而又互相牵累。
于是,庄子丢弃弹弓返身。不意被守园吏发现,遭到盘问和驱逐。庄子大师视同耻辱,以至三日郁闷不乐。学生问其因,先生反省曰,我游皇陵栗园,眼睛只盯怪鸟,而不顾自己行动。如同平时混水里能看清的,反而在清渊里迷了眼。况且又没有遵守“入地从俗”之例,招致耻辱。这叫做“游陵而忘身(忘记自己身份)”,如同大鹊在栗林忘却本能一样,碰撞手持弹弓之人,亦没有远走高飞,避险求生。
上述寓言中的动物,或禽、或兽、或虫,大小各异,然而无不具有取食之技。这是大自然赐之于天性,恰与作为高等动物的人一样,饥必取食,不食则亡。故螳螂取蝉,鹊捕螳螂,虎攫崖羊,蠍食雏燕,蚁嘬蚯蚓,鸡啄蝎虎,鸭吞蚁蚓,如此等等,不过是动物天性的正常施展,生物生存竞争法则的天然表现而已,可谓无时不有、无处不见矣。
作为有社会意识的人,却从这种纯属生物天性表现的取食现象中,联想人世间不断上演的,诸如得意忘形、见利忘危、贪财丧命等等,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人生悲剧,推究其因,可用“利令智昏”一言以蔽之, 从而悟出如何在纷纭复杂的人世间,趋利避害、安身立命之道。如《说苑》所云,蝉居树饮露,却不知螳螂在后;螳螂取蝉,却不知黄雀在傍;雀啄螳螂,却不知弹丸在下。最后结论是:“此三者,皆务欲得其前利(身前之利),而不顾其后之有患。”庄子大师则说,蝉是“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螂是“见得而忘其形”;大鹊是“见利而忘其真”。上升到哲学高度,就是:“物因相累,二类相召也。”他看到事物矛盾共生、对立转化的道理。
有趣的是,庄子还将自己亦摆了进去。反思自己游园寻乐,恰似大鹊于栗林而忘真一样,因游陵而忘身,为寻乐而取辱,反落得三日不乐。无不是以动物之食性、天性,影射具有社会意识的人,所常有的人性弱点。以事物“相累相召”的规律,告诫人们:利勿忘患、得勿忘形。这正是思想家寓言之旨,智慧之所在。
周瑛作为明代理学名臣,又擅长于文学,故其文不落窠臼,别出心裁。以居官镇远所亲见三物、而得三戒为题,不但动物易主,其天性亦赋于新意。初言求食为“馋”,进而直指为“贪”,曰:“夫虎贪食羊,不知羊死而身毙(自身亦死);蠍虎贪食燕雏,不知燕雏得全(安全),而己不免(自己不能免死);蚁贪食蚓,不知与蚓并(一并)为鸭所食。”比《说苑》、《庄子》所泛论的,利令智昏人性心理弱点,更为明晰地直指为“贪”,从而使寓言更具时代与世俗(当然包括官场政风)的特点,故而更富于实际意义。
作为思想家的周瑛,最后又将三案升华至哲理高度,叹曰:“嗟(唉)!夫利者,害之所伏(潜伏)也;得者,丧(丧失)之所倚也。为馋不已者,可以戒矣!”指出世间事物,利与害、得与失、并存相依。不可只见其利,不其害;只见所得,不知将失,切勿见利忘害、得而复失。语重心长地告诫那些,馋贪而不能自觉终止者,是应该以此为戒也!
从近年披露的众多贪腐案看,贪权、贪财、贪色者,不乏其人,大有“前腐后继”之势。大多结果是,轻则丢官吐赃,官财两失,乃至极刑丧命。彼等政坛精英高智,不是不知其害,而是利令智昏,难以自己。
周瑛作为五百多年前的一位名臣,历来以“善政”“励节”称誉。他德才兼优,年过四十方登第出仕,首任安徽广德知州之职。适逢新岁之夜,没有饭局美餐解馋,亦无歌伎美妃助兴,却一人独于枕上静思,赋诗自警自戒。诗曰:“读书三十载,此日得为州(任知州之职)。世路行来险,居官轻若浮。名高思自抑,福浅戒深求(贪求)。天道有盈歇,吾心当熟谋。”(《新岁枕上作》)并常以“权知避处应为福”、“心到虑时道义先”自警自励。
《馋戒》此文,虽言戒人,实则自戒之心得。虽时过境迁,仍闪耀着思想火花。时下一些地方,起用狱中落马贪官现身说法,痛说贪财之害、贪权之祸,至诚至悔,与在位之时豪气冲天,贪求无厌,判若二人。悔则悔矣,惜时不再来耳!看看先贤精思妙笔之下,这些可爱的动物,献演的天然活剧,朴素无华,豪不矫饰,予人之启迪亦深矣! (阮其山)

分享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