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岳正任兴化府知府三年中所建(含重建、重修)的桥,已知的就有9座。
岳正(1420-1474)字季方,今北京通县人。正统十三年(1448年)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升文渊阁大学士。他性格豪迈居官刚正,敢直言、多惠政,为奸官石亨等所诬害,被摘官,复戌肃州。咸化元年(1465年)诏任兴化府知府。他在职期间,正直不阿,兴书院,建孔庙,毁淫祠,围筑海堤。岳正所建的桥有:涵口桥,俗叫白马桥,下马桥。在今新度镇白埕村,岳公桥,就是进岳公大桥。明时,是岳公开凿沟塘时所建的桥,邑人探花林文为记,世人以“岳公桥”的名纪念他;秀屿桥,俗名铁锁桥,长约一市里。他所建的桥有二后陈桥,在新度村,也称“土地公桥”,今叫“朝阳桥”(1970年重建);荔城埔西桥,在今城郊;铁沙港桥,在今城郊。他重修的桥有通津桥,在今厝柄村;郊溪桥,在今华庭镇郊溪村;江口桥,原建于宋,为官道所经,明废。岳公拆下石板,补造江口桥,还亲撰《重修江口桥记》。
岳正在兴化任职仅三年,由于他是阁臣出身,办事果断有魄力,不拘旧法,一变官僚习气,雷厉风行地为地方做好事。可是,他在开浚小西湖时,受到了阻力和挫折。因湖址是在城内,湖面横长十五丈,筑上、中、下三个堰,必然拆迁许多祠庙,故凿湖得罪了豪绅,有人就以岳公破坏莆田风水为名,上控到京。幸得在京的莆田港利人彭韶(1430-1495)(号从吾,累官副都御使,刑部尚书。)居官仗义执言,朝中奸佞很畏忌他。彭韶极力替他辩解,结果还是落个“免职侯戡”的处理,罢官回家。
岳正有《凿新沟呈彭从吾》诗。诗云:“凿了一亩灌万田,孰民寸土不轻捐。盍思兰水开沟日,计亩何人舍万千?!”可知岳正颇有远见,是肯为人民做好事的。但是,小西湖开凿成了,桥也建好了,他却罢官回家,家计萧然。
古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是对贪官而言的。但是岳公,后人却认为应该这样说:“三年岳知府,九座便民桥。”还其本来面目,因为“毕竟人民最公道”啊! (翁国城 蔡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