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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弄权之狂——《蔡京是个权力狂》之二
【发布日期:2010-05-16】 【来源:本站】 【阅读:次】

弄即玩弄、轻僈;弄权即蔑视制度,歪曲法律,滥用权力,视同游戏,兴之所致,为所欲为,不受制约。蔡京当国,擅权专横,违法失度,狂暴妄为,悖理无良,故谓之狂。这些特点,在其执政过程中甚为突出,因其凶险残暴,极具破坏性。
一曰尽更法制。蔡京上任伊始,于都省设置讲议司,对累朝所行法制进行“讲议”,对前朝诸多行之有效的祖宗之法妄加更定,屡变无常,为追逐一时之利,而重伤国本。崇宁三年(1104),蔡京以利诱惑徽宗,请于诸路铸造当十(大钱一折小钱十)大钱币,与历朝小平钱并行通用,一改赵宋立国以来只铸造折二(大钱一折小钱二)、折三(大钱一折小钱三)、当五(大钱一折小钱五)小钱币之制,致百姓手上小钱贬值。蔡京又尽改盐钞法,凡旧钞皆不能用,致大富商臣贾所持数十万缗旧盐钞,化为一堆废纸,破产成为流丐,以至悬索投水自尽,严重损害国家信用。蔡京为求羡财以供侈费,将原本用于调节粮食供求、平抑市价的数百万缗“籴本金”充贡,致本竭不能增籴,掏空粮食储积。历朝行之有效、利国利民的输搬法,遭受彻底破坏。这些所谓“改革”,其实质是“取民膏血以聚京师”,致民力殚尽,国本大伤。
政和二年(1112)蔡京再相后,又更定官名,改革机构。省吏不复立额(确定编制),以至五品阶以百数,如礼制局评议官至七员,检讨官至十六员,制造局至三十余员,更有一人兼领十余个职俸者。节度使多至八十余员,留后观察下及遥郡刺史多至数千员,学士待制中外百五十员。又设置应奉司、御前生活所、营缮所、苏杭造作局,其名杂出。致使机构雍腫,吏员冗滥,财政不堪重负。可见蔡京对祖宗之制的更改,是十分轻率的,着眼于一时之利,而损害国家根本利益。
二曰行政无度。宰相独裁国柄,出命九重,要求处事静重明敏,言不妄发,事必详酌,沉毅果断。这是历朝名相的优良执政风格,谓为“得宰相之体”,即懂得宰相之法式也。蔡京位居相位,喜怒无常,轻举妄动,好走极端,肆意异权,严重危害国计民生。崇宁二年(1103),贵州辰溪瑶民因不满朝廷开渠,发生叛乱,杀死县令。瑶民分多个种族,蔡京在未知叛乱者为何种族,便下令重赏募杀瑶族首领。荆南太守马瑊,进言可能引发狂捕滥杀而被罢职,新命太守,限期“剿绝群瑶”。
蔡京倡行“丰享豫大”之说,挥霍无度,致“累朝所储扫地矣”。政和三年(1112)再相后,为求徽宗宠媚,更是大兴工役,营建皇家工程,追求建筑物之奢华,必欲空前绝后,而不顾四十万两河之民生活愁困。蔡京私家府第,周围达数十里,仅为扩建西花园,毁民屋数百间,至人民起离,泪下如雨。
蔡京迷信道教,招道士入宫,蛊惑徽宗大兴道事,诏天下洞天佛地大兴宫观。道士有俸,宫观给田数百千顷,设大斋会辄费缗钱数万,甚至徽宗亦自封为“教主道君聖帝”。蔡京又求仙经于天下,集古今道事为纪志,赐名《道史》。立“道学”,自元士至志士凡十三品。招考道士,置道阶凡二十六级,秩比中大夫至将仕郎。又置道官二十六等。京师林灵素、张虚白道家二府,有恃无恐,出入与诸王争道,其徒美衣玉食者凡二万人。可谓泛滥成灾。
三曰丧失良知。俗云:“利令智昏”。对蔡京一类权奸而言,则谓“权令智昏”,不但尽失为相之体,为臣之风德,且丧失为人之良知。蔡京在执政过程中,为了争权固位、挤排异已,可谓不择手段,以至丧心病狂之地步。(未完待续)(阮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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