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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郡太守风徽
【发布日期:2011-07-17】 【来源:本站】 【阅读:次】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郡领县。郡释为群,即人所郡聚之地。郡长官为守,由天子任命,掌一郡政治、经济、军事、司法事务。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俸禄二千石。
汉承秦郡县之制,景帝时将郡守更名为太守。隋初废郡为州,以剌史为长官,掌一州之政,又称州牧。唐承隋制,后又将京都要地之州郡改称为府,以提高规格。各府设府尹为长官。宋代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由中央委派文臣担任州府长官,称知州事、知府事,知为主持、执掌之意。宋代于驻军所在地,不另派行政长官,而由军事长官主政,这类地区称为军,地位相当于府、州,军的长官称知军事,简称知军。元代设路,路领府,府领县。路设总管府,以达鲁花赤(蒙语制裁者、掌印者,转为监临官、总辖官之义)、总管为长官。明清仍以知府、知州为府、州长官,掌府州之政。
需要说明的是,自隋以后,虽无郡行政区,郡守亦非正式官名,但习惯上仍将府、州视同郡。并以古代官职称呼现职,故太守亦往往成为州剌史、知州、知府、知军的别称。明清时,太守专指知府。
莆郡作为兴化地区的行政区划,始于宋代。太平兴国四年(979),宋太宗念游洋地险,思欲以德化之,立兴化县,建太平军,不久改称兴化军,领兴化县。明年,自泉州划莆田、仙游二县归属兴化军,“始正体梳,齐于列郡”。八年(983),因军治游洋转输不便,奏准迁至莆田县。元代升为兴化路,明洪武二年(1369)改为兴化府,清代相沿不改,成为一个较为稳定的行政区划。
依据兴化地区行政区划,及其管理机构设置沿革,本文所谓莆郡太守,涵盖宋之兴化军知军,元之兴化路总管(达鲁花赤),与明、清兴化府之知府。同时涉及一些佐官,即同知、通判等。史志常尊称知军(知府)为侯,称通判为通守。
一,莆守概述
宋太平兴国五年(980),新建的兴化军迎来了首任知军——段鹏。段鹏,京兆人(今陕西西安),上一年以司农左丞(司农寺为中央政府行政事务机构,六部的下属的办事机构,掌粮食积储、仓廪管理及京朝禄米供应等事务。)出知初置的兴化县。县虽属动乱之乡,段鹏奉太宗“以德化民”旨意,教民以礼乐忠信,旧染一新,以至邻郡皆望风向化。明年,莆田、仙游自泉州划旧兴化军,因段鹏于兴化县有治绩,遂署加著作佐郎,升知兴化军事,仍兼领兴化县事。段鹏可谓莆郡太守行列的排头兵。
自此之后,贤才君子相继来游。至清代宣统二年(1910),931年间,计有349名相继来任长官,其中宋兴化知军148名,元兴化路总管(达鲁花赤)14名,明兴化知府81名,清知府106(据新编《莆田市志》)。又于崇宁二年(1103)起,始置通判一职,与知军共理政事,实际起制约、监督知军的作用,多以京官儒臣充任。明清通判的权力较小。元、明、清均设同知一职,为佐官。
综观莆守行列,人才荟萃,风绩可观。有以下若干特点。
一曰:多途来守。
兴化军作为驻军之地,知军人选理所当然为朝廷所重,多由朝官加衔派任。这是莆守来源的主渠道。宋代多以六七品官的六部员外员、朝奉郎来知,明代官品提升,多以六部郎中(正六品)来守。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京官因触犯权臣贬谪出守的。宋仁宗明道元年(1033),刘太后临朝,权倖用事。殿中侍御史曹修古(字述之,福建建安人)。立朝慷慨有风节,遇事直言。因得罪刘太后,遂以刑部员外郎出知兴化军。到任后,淡泊明志、清廉从政,为人所称道。宣和五年(1123),蔡京当国。廖刚(字用中,福建顺昌人)。论奏无所避,遂署承议朗以“亲老”出知。不过是蔡京拔除眼钉肉刺而已。淳熙十四年(1187)来知的王居安,是个“遇事力争不少屈”的直臣,因直言论政,贬为宫职,后起为兴化知军。归朝后为左司谏,论弹权奸韩侂胄、史弥远朋奸误国行径,天下大快,而被调离言职,直至夺官罢职,被誉为“人中龙也”。(未完待续)(阮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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