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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郡太守兴学活动的特点 ——莆郡太守风徽(四)
【发布日期:2011-12-18】 【来源:本站】 【阅读:次】

余疏理莆郡太守精英重教兴学事迹,遍读所见史志人物传记、校志和学记,强烈感到莆阳大地重教兴学风气之盛大,影响之深远,犹如一股富含养份的巨流,源源不断地滋润文献名邦的发育成长。
一曰:郡官加意。
郡长佐官,因其居于权力要位,对一地兴学具有主导作用。事实表明,凡是郡佐重视风教,加意学校,视兴学育才为己任,就能排除种种困难,成就兴学育贤善举。
郡志载,南宋知军赵彥励,“始自下车,修明学政”;知军吴炎,“为政先教化,崇礼逊宾,兴贤能”;知军姚康朝,顺从三邑民意,一鼓作气,三个月建成三百零六楹的贡院,一举解决十数年来,六千余士子科试无定所之弊,被誉为“建一役而三物成”的“创见盛事”。元代兴化路总管乌古孙泽,任上“尤留意学校”;同知廉大悲奴“尤加意学校”,“视学校如家,区划措置,俱出人表”。
属县长官也是如此。明代莆田县知县任益,“凡所当务,孜孜为之,而崇儒重道,聿新庙学,又其第一义”;南宋仙游知县蔡次传,来知县事,“市为政先后,首兴学校,作士气,增学廪,劝农桑,各得其道,民深怀之”;宋兴化县知县黄逸,“尤崇尚学校,建议道堂”,“邑人郑侨以文章魁天下,乃其所造就云”;明代兴化县知县吴旭,“尤敦学校之教,不踰年而化行政举”;甚至如宋代仙游县尉段全,“下车以兴学为首务”,迁学建庙,扶植风教,作兴士类,如此等等,无不是知本重教,以兴学为先务的贤臣良吏。
元代初年(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新版《重刊兴化府志》为至正二十一年,误也。)兴化路儒学被学官私借予人,久借不归,遂为真有。士论籍籍,累讼于官。时郡守佐官lsquo;比事苟且,尼而不行rsquo;(类比别事,苟且搁置)。天历元年(1328),廉大悲奴来任同知,政化一新,“尤加意学校”。应郡老之请。命有司查考簿书,访询邻里,皆无异辞,遂判归学校。并加整修,新建杏坛。学官喜而相告曰:“我家旧物,他人是庐,遂致四十余不决;我侯一言,即复其旧,而且庙学俱修,教养靡阙。侯有功于学大矣。”《兴化路复教授厅记》称“(廉)侯视学校如家,区画措置,俱出人意表。又敬爱士子,菁莪乐育(语出《诗经·小雅·菁菁者莪》小序,乐于育材之意)。每举堂试,中隽(科被录取)者优崇之。”称赞廉侯“能为难能之事,必能致难能之功。”
二曰:上司督促。
从郡志记载看,兴化郡守中重视风教、热心兴学者,毕竟只是少数精英;苟且职事,忽视办学者却非少数。亦有一些虽有兴学之心,却乏成事之才,而一事无成。对于后者,上司的督促推动甚为重要。
元至正十二年(1352),福建路宪臣田九嘉偕二朵公莅莆视学。对学校神位失序(先师与先圣并坐),堂陛不伦(堂高陛低),戟数不备(仅用其半)、灵星门不作等非礼非古,即不合庙学规制做法,要求“厘而正之”,谓郡侯、判官乃麻歹曰:“子,前进士也,其为之,勿让。”郡侯承命一一纠正之。
明代宣德七年(1432),福建按察司佥事鲁穆莅莆视学。鲁公“夙以兴学校为心”,知府陈敬率诸生恳辞白之。鲁穆戒谕郡邑曰:“吾圣人之教,犹水之在地中,无往而不在。兹殿堂门庑倾圮,岂得坐视而弗加之意耶?”郡府应命重修。因顾虑工役广大,成之不易,多数项目尚未经始。明年 ,监察御史杨政、黄振、参议李珏相继到莆视察。视庙学修葺将半而未完,乃谓郡守曰:“功将成而中辍可乎?”遂召集莆老陈得普等捐资助建,完成尊经阁,明伦堂和诸生斋舍的修建工程,庙学为之焕然一新。弘治六年(1493),仙游县学明伦堂因大风损坏严重。巡按御史陆完、按察副使韩绍宗等行部至仙,视学坏甚,理宜改作。乃令知府王弼计度财用。王守留意惠民善事,遂发库银全面修建,八个月功成,“堂堂气象,称于巨邑”。以上修缮工作,无不是上司督促推动的成果。 (未完待续) (阮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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