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江春霖御史至今令人敬仰,就是因为他具有忠国、惠民的高贵品德。忠于国家,表现在他敢于揭露腐败的朝政,敢于揭露皇亲国戚结党营私、贪赃枉法的罪恶;施惠于民,表现在他关心民瘼,凡是损民、劳民的事,他都敢管,如鲠骨在喉,不吐不快。他向朝廷上的奏章,都是言辞“切直”,直刺要害。本文且就他惠民一隅,略陈数事,以见一斑。
光绪二十年(1894),江春霖考中进士,先在翰林院供职。三十年(1904)补江南道监察御史。上任未久,他就四处搜集材料,于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初八日(1906.8.27)上递《奏劾莆田田赋不均,请饬量为增减疏》,同时附上《请重定税则,除去杂费片》、《劾苏松太道瑞澂串同奸商运米出口片》、《劾办理新政藉公行私片》。奏章以无可辩驳的事实,无情地揭露地方官吏恣意摊派、妄加税赋,贪赃枉法、中饱私囊、坑害百姓的深重罪恶,也揭露中央行政部门包庇污吏,无所作为丑恶面目,提出要依律合理定税的主张。
奏章指出:朝廷下达的地丁税每年是六万一千三百余两白银,地方向朝廷上报核销的是四万二千三百余两,实际上已征收四万九千三百余两,地方官吏私自截留各项税款七千两,此其一;知县向来是借口无法完成征收数额,随意私自增加朝廷规定的田赋,把这些数额的税款摊派给柜书(旧时称筑土堰围护而成的低洼田称柜田。那些管理收取柜田税赋的吏员称柜书)。柜书借口承包亏本,就把追加的税赋向百姓勒索。豪绅富户凭自己的财势,免遭勒索。可是那些穷苦的百姓独受其害。东阳、陈桥一带农户就加收三百余两,每两还要加缴一两三钱四分四厘。城厢一带农户,每两要加缴交银元二元。即使是我的家族地处山村,愧居在士大夫行列,每两也要加缴纳银元二元,还要加收铜钱二百枚。至于那些普通的老百姓,遭到怎样的横征暴敛就无法弄清了。我在家乡的时候,有居住在广业里大洋乡的同姓,本来只交一两的,却强行追加铜钱五千。仅仅为了减免一千,费尽口舌,也无济于事,此其二;从光绪二十八年开始,每两又增收制钱(清代用的钱币)四百文,此其三;近来,为了筹建全闽铁路,又有每两加收二百文的决定。合计以前的数额,非五千文不能完成一两。老实忠厚的老百姓,怎能忍受这样的苛勒呢?今年春夏之间,县属的各乡士绅因为频频发生饥荒和瘟疫,他们联名向县府请求不要加税。可是,代理县长宁云汉却要按前任代理县长陆藻章的旧例,缴纳五钱以上的大户,每两折银元二元;缴纳五钱以下的小户,每两折纳制钱三千文。林应同兄弟出来抵制,县府却编造罪名,说他们结成党伙,制造事端,抵制征税,要治他们的罪,借此来箝制百姓的议论。林应同兄上京向都察院、步兵统领衙门控告。都察院立案不办,步兵统领衙门把控告状发回莆田,把他们兄弟押解回籍。这些官官相护的事实,已经有了铁证。为此,江御史向朝廷建议:一、要求朝廷下旨给闽浙总督,彻底查完欺瞒之事,以免接连仿效,使新政成为表面应付的事;二、选派廉洁贤能之士,确实调查这类征税不均之事,颁布征税统一标准,不再让穷苦百姓陷入困境。 (未完待续)(卢金城)